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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办理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现将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情况通知如下:

  经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并报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后,立项项目将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达给有关单位,并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及《科技日报》、《中国财政》上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三周内为项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社会各界可对公告的项目是否符合创新基金支持的条件提出异议。对在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的项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整理立项项目数据库,同时根据企业申报项目软盘中的数据,生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项目合同”,并用快件寄给企业。从立项公布至寄出合同这一过程约需5个星期。

  企业接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项目合同”后,需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特别是仔细核对单位名称、帐户、开户行、帐号、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如无疑异,企业将4套合同,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上单位公章,寄回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计财部。如要改动合同,须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计财部电话联系。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收到企业盖章合同,核查无误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在合同上盖章,并将正式生效合同1份寄给企业。对于无偿资助项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同时依据合同约定向企业拨款。

  对于贷款贴息项目,企业需提供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及相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才能拨款。这一过程所需时间,主要取决于企业何时能完整提供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