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学 技 术 部 编 制
前 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 1999 年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项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截止到 2007 年底,共受理了项目申请 40000 项,经专家评审,累计立项 12236 项,中央财政资助金额达 76 亿元,吸引地方资金和社会资金超过 400 亿元;完成验收 5832 项,验收合格率达 84.3 %。创新基金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引导地方与社会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为了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科技部组织专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修订编制了《 2008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008年《指南》继续沿用了 2007 年《指南》的主体内容,突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加强了对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的支持, 体现了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精神,加强了与国家“十一五”相关高技术产业规划的衔接,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反映了创新基金工作重点目标的调整。
2008 年 《指南》 增加了对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成熟程度和相关的特殊要求的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对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的申报要求,明确提出了若干领域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的内容。 2008 年重点项目主要是围绕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等主题,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使用说明
创新基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 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 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为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起到铺垫作用。
《指南》的编制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明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创新基金的支持。
《指南》作为创新基金申报和立项审查环节中的一个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基金支持的范围和主要着力点,是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重要依据,是地方组织项目申报并进行初选的重要依据,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指南》共分为三部分,即:使用说明、政策与目标、技术领域及若干重点项目。在政策与目标部分,介绍了创新基金宗旨、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创新基金立项审查机制、本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和各类项目立项审查重点。
《指南》中技术领域及若干重点项目部分,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主要领域,按照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级分类编排,介绍了 2008 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范围。在技术领域和子领域中,分别介绍了本技术领域(子领域)目前发展现状及趋势、企业申请时的注意事项、本年度支持重点及不支持的项目等。在方向层面上,具体描述了各方向所支持的项目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特殊要求等。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使用《指南》时必须注意:
1 、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在《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基金,并按照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且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2 、《指南》中,在不同技术领域的方向上有些行业或产业有交叉,企业应按照拟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重点,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3 、申请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特别注意在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个层面上对企业能力、项目所处阶段、项目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助的方式、以及应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批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请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凡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请不要申请。
4 、凡属于在《指南》的技术领域、或子领域、或方向中明确指出不支持的项目,或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以及市场竞争激烈而又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项目,请企业不要申请。
5 、《指南》中规定某种类型或某些子领域(方向)的项目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是指项目在立项审查过程中,这一类型项目或子领域(方向)项目将集中在一起,由基金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项评审,择优给予支持。本年度部分项目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详见各领域的说明。
6 、为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本年度创新基金设立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将围绕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卫生健康等主题,依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重点支持一批具有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发展。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方向在涉及到的子领域(或方向)中作了明确描述,涉及的子领域(或方向)用 “ * ” 标出。
政策与目标
创新基金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政策着力点的中央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计划,肩负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双重任务。
一、创新基金的宗旨
创新基金的宗旨首先是支持技术创新。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要求在技术、工艺、或是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
其次是鼓励技术创业,培养技术创业企业家。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由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使其能够在创新基金的帮助下,利用其所掌握或拥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进行创业。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抵御成长早期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越过“死亡谷”。
第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过直接助资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过引导和示范,吸引和带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带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的建立,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
二、创新基金的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财政部作为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创新基金运作规则,决定创新基金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指南》,并对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同时具有对创新基金项目的最终立项审批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咨询机构,负责审议确定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并对创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创新基金的办事机构,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从而实现了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三、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与企业“背靠背”的评审方式,竞争择优的评审制度。专家由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构成。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建立了专家库,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专家选取原则,并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的业绩考评制度。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立项审查过程规范,设有互相监督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内容既包括对项目技术水平的审查,也包括对企业综合能力的审查。评审专家按照企业发展能力、项目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商业模式、企业财务状况和项目经济评价等六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审阅企业的申报材料;重点项目还将审查项目产品的影响力。
四、创新基金本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 本年度创新基金将突出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前的技术创新行为的支持、对高端技术开发项目的支持,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方向,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前沿领域展开竞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创新基金要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年度支持方向仍是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863 ”计划、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已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引导基金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项目,以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产品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为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本年度创新基金将重点围绕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等主题,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重点支持一批具有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发展。
五、创新基金各类项目审查重点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特点和创新基金的支持政策,创新基金采取不同的项目类型给予资助。各类项目的审查侧重点是:
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以及中试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以及对于市场急需的、有较好创新性的产品进行中试或扩大规模。 技术创新性包括新技术的发明、一项成熟技术的新应用、多项技术的集成应用。对于初创期小企业开展产品前期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技术创新活动的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企业领导者素质和创业团队状况,一般采取集中评审方式。对于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支持的目的是通过资助服务中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服务业务水平和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群体的快速成长,立项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一般采取集中评审方式。对于重点项目,立项关注的重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成长性和项目产品对产业(行业)发展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 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为技术创业提供孵化服务,为中小企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等服务业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的目的是通过资助,引导和鼓励更多公益型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群体的技术服务,并使其形成一个群体,更加有效地发挥中央财政的政策引导作用。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服务内容的市场需求、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重点向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行为的创业投资机构及被投资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或补贴,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详细内容见有关文件)。
创新基金不支持军用产品开发项目,也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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